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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管理員 - 110學年度公告 | 2022-02-25 | 點閱數: 1254

審查作業時程:

(一)送審時間:111年3月18日(五)止,(須於下午5時前送達花蓮縣教育處課程教學科,逾期則不予受理)。

 (二)送審文件:審查作業表、實施計畫(需核章)。依計畫格式撰寫各校之實施方案,並裝訂成冊,1式1份,免備文逕寄至 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課程科楊芳茵(社群)、張心秀(學校本位及策略聯盟)收(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電話:(03)8462860 #570 OR #569,信封上請註明是申請哪一個計畫。

 (三) 電子檔請同時上傳至本縣「花蓮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/申請計畫/(學校社群/學校本位/策略聯盟)/111學年度」

※檔名:花蓮縣111學年度精進教學_○○國中/小_學校 策略聯盟,如審核後需修正上傳,則附加”修正版”:

例如:花蓮縣111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

      花蓮縣111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_修正版

審查公告

(一)由本處遴聘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,進行縣內初審。縣內審查結果

          將於111年 3月29日(二)前公告,各校修正計畫請於110年4月7日(四)前免備文送達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科楊芳茵/張心秀收(逾期則不予受理),並於信封上註明清楚。

 (二)縣內初審結果,並彙整縣內審查結果續送教育部進行複審。俟教育部正式來函告知複審結果後,再發函通知。

 

其他說明詳見附件

  •  
    1) 31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.docx
  •  
    2) 32校本進修.docx
  •  
    3) 33策略聯盟.docx
  •  
    4) 111學年度精進計畫申請說明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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樹狀展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