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查作業時程:
(一)送審時間:112年3月17日(五)止,(須於下午5時前送達花蓮縣教育處課程教學科,逾期則不予受理)。
(二)送審文件:審查作業表、實施計畫(需核章)。依計畫格式撰寫各校之實施方案,並裝訂成冊,1式1份,免備文逕寄至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課程科楊芳茵(社群)、張心秀(學校本位及策略聯盟)收(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電話:(03)8462860 #570 OR #569,信封上請註明是申請哪一個計畫。
(三) 電子檔請同時上傳至本縣「花蓮縣精進教學計畫網站/申請計畫/(學校社群/學校本位/策略聯盟)/112學年度」
※檔名:花蓮縣112學年度精進教學_○○國中/小_學校 策略聯盟,如審核後需修正上傳,則附加”修正版”:
例如:花蓮縣112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
花蓮縣112學年度精進教學_宜昌國小_策略聯盟計畫_修正版